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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最新版2023年5月1日生效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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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最新版2023年5月1日生效》修改意见稿

1、以下这些语句存在若干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使用不当、语句不通畅及信息不完整——“.....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或者专用标识出售利用运输携带寄递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依照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调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铁路道路水运民航邮政快递等企业未按照规定查验或者承运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邮政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法第十条第款第款规定,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节严重的,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野生动物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建立国家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基因库,对原产我国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实行重点保护。第十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种群调控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十条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处问题,具体涉及到语法误用、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表达不流畅以及信息表述不全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条国家加强对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对濒危野--生动物实施抢救性保护。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出售本条第款第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公众展示展演应当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并保障野生动物健康状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十条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评估,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者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并适时调整。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备案,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对本法第十条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进行调整时,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有关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野生动物的人工种群,不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照本法第十条第款第款和本条第款的规定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备案和专用标识。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条第款规定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种群,经科学论证评估,可以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第十条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有利于野外种群养护,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等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条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3、以下这些语句在语言表达上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流畅,以及内容阐述不够详尽和全面——“.....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第章野生动物管理第十条在自然保护地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野生动物迁徙洄游期间,在前款规定区域外的迁徙洄游通道内,禁止猎捕并严格限制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规定并公布迁徙洄游通道的范围以及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内容。第十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第十条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第十条猎捕者应当严格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或者限额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猎捕作业完成后,应当将猎捕情况向核发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的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由专业机构和人员承担;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专业机构有组织开展。持枪猎捕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第十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最新版2023年5月1日生效。第十条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款第十条第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警机构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千元的,并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4、以下这些语句该文档存在较明显的语言表达瑕疵,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顺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充分,需要综合性的修订与完善——“.....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警机构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千元的,并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自然保护地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反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未将猎捕情况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由核发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的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第十条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款第十条第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千元的,并处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自然保护地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条第款规定,在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千元的,并处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

5、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种问题,包括语法错误、不规范的标点符号使用、句子结构不够清晰流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够完整详尽——“.....第十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威胁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国家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收容救护机构应当根据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实际需要,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等。禁止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十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检疫和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条国家加强对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对濒危野--生动物实施抢救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最新版2023年5月1日生效。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野生动物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建立国家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基因库,对原产我国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实行重点保护。第十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种群调控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十条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

6、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亟需改进,具体而言: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结构条理性不足导致流畅度欠佳,存在语法误用情况,且在内容表述上缺乏完整性。——“.....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本条第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本条第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十条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第十条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第十条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结--果,确定并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对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地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措施予以保护。禁止或者限制在自然保护地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纯林过量施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自然保护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和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可能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产生的整体影响,避免或者减少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禁止在自然保护地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设的项目。机场铁路公路航道水利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围堰围填海等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应当避让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建设项目可能对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产生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第十条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发现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

7、以下这些语句存在标点错误、句法不清、语法失误和内容缺失等问题,需改进——“.....依照本法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的规定从重处罚。违反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猎获物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千元的,并处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以食用为目的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并处野生动物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依照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调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违反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依照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调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未备案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百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法第十条第款和第款第十条第款第十条第款规定,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依照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调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关闭--违法经营场所,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以下文段存在较多缺陷,具体而言:语法误用情况较多,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影响文本断句理解;句子结构与表达缺乏流畅性,阅读体验受影响——“.....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对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地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措施予以保护。禁止或者限制在自然保护地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纯林过量施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自然保护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和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可能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产生的整体影响,避免或者减少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禁止在自然保护地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设的项目。机场铁路公路航道水利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围堰围填海等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应当避让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建设项目可能对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产生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第十条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发现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第十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威胁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国家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收容救护机构应当根据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实际需要,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等。禁止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9、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瑕疵,具体表现在:语法结构错误频现,标点符号运用失当,句子表达欠流畅,以及信息阐述不够周全,影响了整体的可读性和准确性——“.....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第章野生动物管理第十条在自然保护地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野生动物迁徙洄游期间,在前款规定区域外的迁徙洄游通道内,禁止猎捕并严格限制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规定并公布迁徙洄游通道的范围以及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内容。第十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第十条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第十条猎捕者应当严格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或者限额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猎捕作业完成后,应当将猎捕情况向核发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的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由专业机构和人员承担;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专业机构有组织开展。持枪猎捕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第十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第十条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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