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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某某年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打印版】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16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2-06-26 20:05

《某某年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打印版】》修改意见稿

1、以下这些语句存在若干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使用不当、语句不通畅及信息不完整——“.....或者清洗消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采取相应的应急供水措施未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供水设备管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供水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供水,是指公共供水企业以城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提供用水自建设施供水,是指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提供用水,但不包括专门用于生产用水的自建设施供水......”

2、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处问题,具体涉及到语法误用、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表达不流畅以及信息表述不全面——“.....第十条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对原有取用地下水作自备水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限期关闭,并监督实施。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不能满足用户需要,确需建设自备水源取水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镇供水水质监测预警机制。在发生可能影响城镇供水水质的突发事件时,市县人民政府城镇供水环境保护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跟踪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将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打印版。以户表结算的,户表户表水源侧或者用户侧的户外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户表用户侧户内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第十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城镇供水设施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修供水设施,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3、以下这些语句在语言表达上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流畅,以及内容阐述不够详尽和全面——“.....严格保护地下水源。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新批准取用地下水可以利用地表水供水的在地下水禁采区域内的在依法划定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条例打印版。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范和工程技术规程,其设计方案须经供水单位参与技术审查工程竣工后,须经供水单位参与验收。第十条新建居民住宅的次供水设施,应当移交供水单位管理和维护。已建居民住宅的次供水设施,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采取措施,限期移交,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国家和省次供水标准规范的,需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次供水设施,按照自愿原则,可以移交给供水单位管理和维护。第十条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保证次供水设施完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季节变化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每季度至少对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次......”

4、以下这些语句该文档存在较明显的语言表达瑕疵,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顺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充分,需要综合性的修订与完善——“.....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第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第十条城镇供水水源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保护地下水源。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新批准取用地下水可以利用地表水供水的在地下水禁采区域内的在依法划定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接。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镇公共供水设施。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镇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单位协商致,并报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款第十条第款规定,违反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建设城镇供水工程......”

5、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种问题,包括语法错误、不规范的标点符号使用、句子结构不够清晰流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够完整详尽——“.....第十条城镇供水水源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保护地下水源。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新批准取用地下水可以利用地表水供水的在地下水禁采区域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款规定,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城镇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镇供水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尚未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批准取用地下水的未依法履行城镇供水监督职责的在城镇供水突发事件中,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的在特许经营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牟取利益的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所称城镇供水,包括城镇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城镇公,并处万元罚款......”

6、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亟需改进,具体而言: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结构条理性不足导致流畅度欠佳,存在语法误用情况,且在内容表述上缺乏充分的详细性和完整性。——“.....由市县人民政府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规定划定,并由供水单位设立明显保护标志。在城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开沟挖渠挖砂取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其他危害城镇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影响城镇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公共供水经营服务的制度。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打印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第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

7、以下这些语句存在标点错误、句法不清、语法失误和内容缺失等问题,需改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款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供水设备管材配件和用水器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高再生水利用率。高耗水企业以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镇公用事业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使用的范围和鼓励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以户表结算的,户表户表水源侧或者用户侧的户外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户表用户侧户内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第十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城镇供水设施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修供水设施,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第十条城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规定划定,并由供水单位设立明显保护标志。在城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

8、以下这些语句面临几个显著的问题:标点符号的使用不够规范,影响了句子的正确断句与理解;句子结构方面,表达未能达到清晰流畅的标准,影响阅读体验;此外,还夹杂着一些基本的语法错误——“.....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单位协商致,并报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款第十条第款规定,违反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建设城镇供水工程,无证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镇供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开展城镇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保障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城镇供水用水的宣传年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打印版内的在依法划定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

9、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瑕疵,具体表现在:语法结构错误频现,标点符号运用失当,句子表达欠流畅,以及信息阐述不够周全,影响了整体的可读性和准确性——“.....包括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企业。本条例所称次供水,是指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镇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向用户提供用水的方式。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定的水质标准,满足种使用要求,可以使用的水。本条例所称城镇公共供水特许经营制度,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投资者或者经营者,由其在定期限和范围内提供城镇公共供水经营服务的制度。第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第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10、以下文段存在较多缺陷,具体而言:语法误用情况较多,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影响文本断句理解;句子结构与表达缺乏流畅性,阅读体验受影响——“.....第十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次供水的具体管理办法。第章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第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建设城乡规划水卫生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镇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城镇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服从区域或者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符合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综合规划的要求,并与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相协调。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经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供水单位查明建设范围内的城镇公共供水设施情况影响城镇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水单位商定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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