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35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4-09-18 0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百十条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裁决。第百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第百十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日折抵暂扣期限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第百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第百十条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学校或者驾驶培训班机动车修理厂或者收费停车场等经营活动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的;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额的;十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十故意刁难,拖延办理机动车牌证的;十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十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十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的;十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百十条依照本法第百十条的规定,给予交通警察行政处分的,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可以停止其执行职务;必要时,可以予以禁闭。依照本法第百十条的规定,交通警察受到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的,可以予以辞退。--交通警察受到开除处分或者被辞退的,应当取消警衔;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交通警察,应当降低警衔。第百十条交通警察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百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本法第百十条所列行为之,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章附则第百十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第百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牌证在编机动车检验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负责。第百十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条第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行使职权,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法施行前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有效。第百十条国家对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统管理。第百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第百十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第十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十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十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第十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第十条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第十条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第十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十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十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第十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十条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第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十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十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十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十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第章道路通行规定第节般规定第十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十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十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第十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第十条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第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十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十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第十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十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第十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十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第章执法监督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第十条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第十条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第十条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第十条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第十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十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十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十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十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第章道路通行规定第节般规定第十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十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十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第十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第十条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第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十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十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第十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十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第十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十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第十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十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十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第十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第十条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第十条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第十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十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十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第十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十条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第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十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十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百十条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裁决。第百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1页
1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2页
2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3页
3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4页
4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5页
5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6页
6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7页
7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8页
8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9页
9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10页
10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11页
11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12页
12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13页
13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14页
14 页 / 共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1年4月29日生效第15页
15 页 / 共 35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 文档助手,定制查找
    精品 全部 DOC PPT RAR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