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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最新版2022年1月1日生效

第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第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第条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第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第章工会组织第十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最新版2022年1月1日生效。第十条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依法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第十条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第十条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参加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第十条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第十条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第十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十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十条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第十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最新版2022年1月1日生效。第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同意。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第十条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第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十条工会经费的来源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其他收入。前款第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第十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十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十条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第十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第十条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依法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第十条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第十条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参加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第十条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第十条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第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第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第条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第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第章工会组织第十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最新版2022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根据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第次修正目录第章总则第章工会组织第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章基层工会组织第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章法律责任第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条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第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基层工会所在的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级工会。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十条职工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协商确定。第十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第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年或者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年。第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分之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根据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第次修正目录第章总则第章工会组织第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章基层工会组织第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章法律责任第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条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第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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