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发现法规规章存在涉及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职责范围的共性问题的,可以与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开展联合调研或者联合审查,共同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第十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或者认为规章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第十条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对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是否超越权限;下位法是否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或者不同规章之间对同事项的规定不致,是否应当改变或者撤销方的或者双方的规定;规章的规定是否适当,规定的措施是否符合立法目的和实际情况;是否违背法定程序。《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最新版2024年11月1日生效。第条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第条法规规章公布后,应当自公布之日起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报国务院备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由主办的部门报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规章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经济特区法规由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浦东新区法规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第条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规章备案职责,加强对规章备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第条为了规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加强对法规规章的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浦东新区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本条例所称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规章。第条依照本条例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径送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报送法规备案,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规备案的有关规定执行。报送规章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规章文本和说明,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式份。--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第条为了规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加强对法规规章的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浦东新区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本条例所称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规章。第条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第条法规规章公布后,应当自公布之日起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报国务院备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由主办的部门报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规章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经济特区法规由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浦东新区法规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第条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规章备案职责,加强对规章备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发现法规规章存在涉及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职责范围的共性问题的,可以与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开展联合调研或者联合审查,共同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第十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或者认为规章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第十条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对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是否超越权限;下位法是否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或者不同规章之间对同事项的规定不致,是否应当改变或者撤销方的或者双方的规定;规章的规定是否适当,规定的措施是否符合立法目的和实际情况;是否违背法定程序。《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最新版2024年11月1日生效。第十条经备案登记的法规规章,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按月公布目录。编辑出版法规规章汇编的范围,应当以公布的法规规章目录为准。第十条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对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进行主动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查。主动审查般应当在审查程序启动后个月内完成;情况疑难复杂的,为保证审查质量,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第十条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事项的规定不致的,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条经审查,认为规章应当予以纠正的,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通过与制定机关沟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等方式,建议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或者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决定,并通知制定机关。第十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事项的规定不致的,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进行协调;经协调不能取得致意见的,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决定,并通知制定机关。第十条经备案登记的法规规章,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按月公布目录。编辑出版法规规章汇编的范围,应当以公布的法规规章目录为准。第十条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对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进行主动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查。主动审查般应当在审查程序启动后个月内完成;情况疑难复杂的,为保证审查质量,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最新版2024年11月1日生效。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