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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发言)建构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知识体系的三个维度党课讲稿

的开始。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对民法调整对象采平等关系说,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并纳入民法调整范围,这就解决了婚姻家庭法的体系归属问题,维护了传统民法的制度体系,开启了婚姻家庭法向民法形式上的回归。但民事单行法时代的婚姻家庭法,仍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和分散混乱的弊端。(领导发言)建构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知识体系的三个维度党课讲稿。身份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是身份权利。身份权利是民事主体基于血缘婚姻收养等特定身份关系而依法享有的以身份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我国现行法上的身份权利主要包括配偶权监护权和其他亲属身份权。婚姻家庭领域浓厚的伦理感情底色和家庭共同体特点同样使得身份权利既有民事权利的般性,又有自身的特殊性。身份权利并非典型的绝对权,其在对外关系上具有绝对权的性质,在对内关系上具有相对权的性质,故身份权利人的请求权只能向身份义务人主张。身份法律行为是贯通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理论工具,有助于保障私法自治在结婚自由离婚自由遗嘱自由家事自治等领域的实现。在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之下,婚姻家庭法和民法其他部门法在法理基础和法律适用上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有益的对比。身份法律行为在事物本质方面有特殊性和般性,婚姻家庭领域浓厚的伦理感情底色和家庭共同体特点使身份法律行为区别于财产法律行为,身份行为的法律行为属性又使得我们不得不思考民事法律行为规则在身份法律行为的适用空间,这很大程度上涉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总则编的关系问题。(领导发言)建构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知识体系的三个维度党课讲稿。婚姻家庭法的特殊性何在,这是建构中国自主的婚姻家庭法学知识体系需要回答的个经典难题。婚姻家庭法作为身份法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其调整对象婚姻家庭关系的共同体性和伦理性特点,调整对象的特殊性也要求婚姻家庭法相应规范的强行性。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塑造了婚姻家庭法的独特性。婚姻家庭是个伦理共同体,这是婚姻家庭鲜明的中国特色。婚姻家庭身份共同体性带来婚姻家庭法平衡整体和个体利益的难题,婚姻家庭伦理性带来婚姻家庭法平衡法律与伦理道德关系的难题。身份法律行为是贯通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理论工具,有助于保障私法自治在结婚自由离婚自由遗嘱自由家事自治等领域的实现。在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之下,婚姻家庭法和民法其他部门法在法理基础和法律适用上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有益的对比。身份法律行为在事物本质方面有特殊性和般性,婚姻家庭领域浓厚的伦理感情底色和家庭共同体特点使身份法律行为区别于财产法律行为,身份行为的法律行为属性又使得我们不得不思考民事法律行为规则在身份法律行为的适用空间,这很大程度上涉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总则编的关系问题。身份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是身份权利。身份权利是民事主体基于血缘婚姻收养等特定身份关系而依法享有的以身份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我国现行法上的身份权利主要包括配偶权监护权和其他亲属身份权。婚姻家庭领域浓厚的伦理感情底色和家庭共同体特点同样使得身份权利既有民事权利的般性,又有自身的特殊性。身份权利并非典型的绝对权,其在对外关系上具有绝对权的性质,在对内关系上具有相对权的性质,故身份权利人的请求权只能向身份义务人主张。历史逻辑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回归和再体系化新中国成立后很长段时间里,受苏联民法学的影响,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被人为地从民法中分立出去。年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部法律,意味着婚姻法与民法元并立体制的开始。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对民法调整对象采平等关系说,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并纳入民法调整范围,这就解决了婚姻家庭法的体系归属问题,维护了传统民法的制度体系,开启了婚姻家庭法向民法形式上的回归。但民事单行法时代的婚姻家庭法,仍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和分散混乱的弊端。(领导发言)建构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知识体系的三个维度党课讲稿。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民法典的组成部分,婚姻家庭法学知识体系是民法学知识体系中不可或缺又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建构中国婚姻家庭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结合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和司法,直面婚姻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及其时代挑战,面向历史理论实践等维度展开。回顾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和民法的分合,我们可以梳理出婚姻家庭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历史逻辑,锚定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再出发的起点。展望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在民法典背景下的再体系化,能够勾画婚姻家庭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推动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发展的使命任务。可以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成为构建婚姻家庭法学理论体系的起点和基础。在此意义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不是婚姻家庭法体系化的终点,而是再体系化的起点。在法律适用和理论体系层面,身份法还需要实现向民法实质意义上的回归,即实现身份法与财产法体系相融贯,同时充分尊重身份法的特殊性。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民法典的组成部分,婚姻家庭法学知识体系是民法学知识体系中不可或缺又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建构中国婚姻家庭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结合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和司法,直面婚姻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及其时代挑战,面向历史理论实践等维度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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