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这些语句存在若干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使用不当、语句不通畅及信息不完整——“.....即其具有专业性技术性长期性隐蔽性后果严重性和难恢复性的特点,如果无视这种特殊性,仍按照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势必让部分重大环境污染者逃脱刑责。为应对这种特殊性,有学者提出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中引进严格责任,而另有学者因为严格责任有违于主客观相统原则,不利于经济建设且有失公平等原因从而反对本罪适用严格责任。本文认为严格责任适用于本罪,但应当进行限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观点述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观点概述在刑法学界,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的争议很大,但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是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规定的行为,仍然实施,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但是这种主张又可以分为两种观点第种认为主要是过失但也不排除故意即般或多数情况下表现为过失,个别或少数情况下表现为故意......”。
2、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处问题,具体涉及到语法误用、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表达不流畅以及信息表述不全面——“.....尽管被告采取了切合理步骤,他仍不能避免犯罪时,法院不愿意将这法条解释成强加了严格责任给被告。请看年之案被告被判有罪因为将烈酒卖给了个正在执勤的警官,违反了年许可法第条第款。被告有合理理由相信该警官已经下班了,因为他已将他的臂章取下来了,而这是判定已经下班的公认方法。地区法院认为该判决应该被撤销,尽管第条第款没有任何语言要求证明犯罪意图而作为构成该罪的要素之。认为推定要求犯罪意图的存在只有在法规明文规定或者它的主旨所要求时才可以被取代。在这种情况下后者的因素是很重要的,因为被告再多的合理注意也不能阻止犯罪。陈述道不难看出,犯罪故意是不必要的,酒馆老板的不注意在第条第款下可以免其罪,因为在被询问时警官将会非常容易地否认他在上班,或者出示个从他上司那儿搞来的伪造许可,正如在他进入酒吧之前可以将臂章取下来样。因此,我主张该判决应该被撤销。现代案例下面这案例是个施加严格的现代案例在年之案中,被告被控造成污染物进入河流......”。
3、以下这些语句在语言表达上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流畅,以及内容阐述不够详尽和全面——“.....并且假设惩罚的威胁使潜在的危害者更加小心,将可能会有个正当的根据来施加过失责任正如有正当的根据来要求犯罪意图的地方样。如果在犯罪意图和严格责任之间没有中间道路即过失责任的话,这是个似乎合理的观点来支持严格责任,而且法官般情况下将会在认为没有这样的中间道路的基础上审理案件。过失责任很少在个法规中得以阐明除了它被明确无误要求的场合,如没有合理注意的驾驶时。法官说找个方法将个显然表示严格责任的法规解释成要求疏忽,这是不容易的。反对严格责任的观点反对严格责任的理由是首先它是不必要的。它导致那些行为没有缺点,不应该被要求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的人被宣告有罪。它是不公平的。即使个绝对的卸任被赋予了被告,他也可能因他被正式宣告有罪而感到不公平,那怕他对此罪名不承担责任。另外,个有罪判决可能产生超出法庭之外的深远后果,所以说仅说个名义上的惩罚被施加了是不合适的。过失责任的实施实际上满足了大多数支持严格责任的人的要求......”。
4、以下这些语句该文档存在较明显的语言表达瑕疵,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顺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充分,需要综合性的修订与完善——“.....实际上,现实生活中以明知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为之是常态。其次,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其发生的心理状态。其认识因素有两种情况是明知其行为必然会发生种后果二是明知其行为可能会发生种后果。其意志因素是希望,即犯罪人对于危害结果抱着积极追求的态度。换言之,这个结果的发生,就是犯罪人通过系列犯罪活动所需达到的目的。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可想而知,环境和人类息息相关,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无法回避环境污染给自身所造成的危害,所以行为主体不可能追求或希望污染环境危害后果的发生,所以排除了直接故意的可能。针对第二种第四种观点认为包括间接故意,笔者认为如果本罪的主观方面不包括直接故意那么就不应包括间接故意,因为同属故意仅因为表现形式不尽相同就要将它们区别开来,分别定罪量刑,如间接故参见周道鸾著刑法的修改和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年版,第页。参见陈兴良著刑法哲学......”。
5、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种问题,包括语法错误、不规范的标点符号使用、句子结构不够清晰流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够完整详尽——“.....我们不希望阻止人驾驶汽车,关心有前提的管理提供经费给分期付款的交易或买卖罐头豌豆这些小交易。这些行为,如果基于所有合理的注意而被从事了,那么将不是法律应该试图阻止的行为。另个经常被用来支持严格责任的观点是,没有严格责任,许多犯罪人将会逃脱惩罚既不会有时间也不会有有用的人来对每个特定的犯罪提起诉讼追究其责任。这个观点假设,不确定被告是否有犯罪意图,是否有过失也将是可能来处理这些案件的。当然不解决这些问题被告也有可能被宣告有罪,但是他能被苛处刑罚吗假如个屠夫出售了些不适合人们消费的肉。法院当然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屠夫知道这个肉是坏的屠夫不知道,但是应当知道屠夫不知道而且也没有方法去发现。不解决宣告有罪的人属于哪种类型,刑罚将很难被执行。最可能并且最经常被法院引用来施加严格责任的理由是为了公共利益这样做是必要的。现在这种情况可能被承认,即在强加适用严格责任的许多案例中......”。
6、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亟需改进,具体而言: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结构条理性不足导致流畅度欠佳,存在语法误用情况,且在内容表述上缺乏完整性。——“.....刑法第条,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臵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意得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直接故意得定投放危险物质罪,实在不能让人信服。另外,笔者不完全赞同第三种观点即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二本罪主观方面排除故意上面笔者已经论述过了本罪的主观方面排除故意,但现实生活中不乏不仅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且对严重后果都持故意主要是间接故意心态的例子。如下面这案例。本罪主观方面案例江苏省张家港市港口乡泗安村向阳化工厂系家村办小厂,连厂长共名职工。该厂只有间平房两只铁锅和几口大缸,濒临倒闭。年,曹保章承包了向阳化工厂。在明知本厂无能力处理含氰化钠氰化钾的有毒工业废渣的情况下......”。
7、以下这些语句存在标点错误、句法不清、语法失误和内容缺失等问题,需改进——“.....协议规定自年月起,上海锯条总厂将每月约吨的含氰废渣委托向阳化工厂处理向阳化工厂必须按当地环保部门规定处理含氰废渣,坚决杜绝二次污染,不能存放在露天场所等等。签约后的当月,曹保章即派职工两人雇本村李正华的条渡船到宝山区刘行乡上海锯条厂热处理车间装运含氰废渣。临行前,曹保章对人说下脚料有毒,不要带回来,偷偷扔到河里,千万不要被人看见。于是,三人遵嘱行事,含氰废渣全部被抛入沿途河中。事后,曹将此妙法告诉陆垣福,陆称赞说这办法好,此后,每月都有吨含氰废渣被抛入宝山区嘉定县及区法院认为该罪是绝对准确说是严格责任犯罪。法院适用了勋爵在加蒙案中所确定的原则,且发现,因为该罪会被判处监禁的刑罚因此它是真正的犯罪,所以尽管犯罪意图的推定被要求,但是本罪处理的是社会关心的关乎公共安全利益的严重问题即通常无证的广播频率被用于紧急服务,并且严格责任的实行鼓励了更高的警惕来检查,以避免犯同样的罪......”。
8、以下文段存在较多缺陷,具体而言:语法误用情况较多,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影响文本断句理解;句子结构与表达缺乏流畅性,阅读体验受影响——“.....因为连接被告工厂的个管道被阻塞了,导致河流实际上已经被污染了,但被告并没有过失。但是上议院认为被告是有责任的。法官陈述道如果本上诉成功了,它会被认为在法案下将不会有定罪判决,除非控诉方能够卸下这经常是不可能的证明责任,即证明污染是被告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这对许多河岸工厂的所有者来说是种证明责任的减轻,这必将造成大量的污染案件得不到惩罚和制止。结果必将是,许多现在不洁净的河流将会变得更加污秽,许多现在洁净的河流也将失去它们的洁净。立法无疑得承认,作为个公共政策问题,这将是非常不幸的因此在第条第款项下,鼓励河岸厂家不仅要采取合理措施来防止污染,而且要尽切可能确保它们不会造成这种污染支持严格责任的观点法院的主要功能是阻止被禁止的行为。什么行为应该被认作是被禁止的呢当然只有那些我们可以断言不应该做的行为。些不支持有罪判决的法官基于认为无论女孩的年龄,人们都应该阻止将女孩带出其父母监护之外的行为而也这样认为......”。
9、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瑕疵,具体表现在:语法结构错误频现,标点符号运用失当,句子表达欠流畅,以及信息阐述不够周全,影响了整体的可读性和准确性——“.....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第二种认为主要是故意多是间接故意但也不排除过失。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国家的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害废物这行为本身则通常是有意的。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过失和无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是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规定的行为,仍然实施。但也不排除过失和无过失。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诸观点评析上述这些观点中,第种认为只能由故意构成,第二第四种均认为包括故意主要是间接故意,对此笔者均不敢苟同。针对第种观点,笔者认为首先它没有区分对行为的主观心态和对结果的主观心态。从刑法第条对本罪的描述来看本罪属于依法定结果为构成要件的结果犯,那么要看对结果的主观心态......”。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